2)第三百二十四章 暴力_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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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或者父母说。

  这也导致……

  这些喜欢欺负其他学生的人,更加猖狂。

  觉得没人能治的了他们。

  事实上。

  在国内未成年保护法的保护下,他们的确是有一道免死金牌。

  只要未满十六周岁,他们做的这些行为……

  都可以称之为微不足道。

  但……

  这些校园欺凌、校园暴力,却会给当事人的心理造成不可磨灭的伤害。

  许多人长大之后,进入社会变得自闭、自卑……

  根源大多数都在学校里。

  “我邻居都快绝望了,到处申诉,都快一周了,可学校还是没搭理他们。”

  青岚最后补充道:“所以我向他们推荐了你。”

  她在得知了这个事情后。

  仗着自己学过一点法律,为邻居出了不少对策。

  可是……

  都没有任何用处。

  据说这几个学生的家长背后很有势力,所以学校上下都在护着对方。

  那几个学生……

  也没有受到任何惩罚。

  无奈之下。

  她只能向对方推荐了秦牧,来请秦牧帮忙解决这个问题。

  “这个事情……难办啊。”

  秦牧看到这里,苦笑了一声。

  摇了摇头。

  这个事情涉及到了未成年人。

  且双方都是未成年人。

  所以颇为复杂。

  若是正常来论,对方对他人的身体造成了损伤,达到了轻伤以上的标准,便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

  可是……

  故意伤害罪,在刑法中是指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所谓身体权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

  在构成上。

  需要满足客观要件和主观要件。

  客观要件指的是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那五个施暴的学生自然是符合这一点的,且造成了轻伤以上的伤势。

  然而在主观上,故意伤害罪的主体必须是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而已满14周岁,却未满16周岁的,属于部分刑事责任能力人。

  按照刑法规定,必须要使人重伤或者致人死亡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这一点和成年人截然不同。

  成年人只需要造成了轻伤即可判刑,14岁以上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则需要至少重伤!

  因为这一点,所以导致许多混迹社会的初中生们初生牛犊不怕虎,什么事情都敢干。

  反正只要不把人打成重伤……

  他们基本上是不用负责的。

  若未满14周岁……

  则即便造成了重伤或者意外死亡,也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显然。

  这五个学生都是初一的,大概率在十二三岁左右。

  没满十四岁。

  所以想要让他们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可能性并不大。

  “就是因为这一点,我邻居就算报警了,警察说我邻居女儿的伤势只能算是轻伤,肋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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