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第四百六十一章 一鸡四吃_前任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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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们钱不够,只能卖些散酒。等挣了钱,咱们把隔壁的酒坊给盘下来,自己找师父酿酒。”

  要是再加上拳劲催化,想必酒也是很美味的。

  林放念头转动,不由得咽了口口水。

  “吃菜!吃菜!”林放当先夹了一颗鸡肾放进嘴里,一口下去,瞬间爆浆。

  鸡肾无论是烫火锅还是炒制,都要讲究一个控制火候,千万千万不能煮老。

  要的就是那个爆浆的鲜嫩口感。

  特别是经过泡椒、花椒的去腥、提味、增香之后,鸡肾毫无腥气,只有下满满的鲜美和浓香,这一口下去,简直让人满足到了极点。

  没吃过鸡肾的人很难体会那种特殊的口感。

  煮透的鸡肾会偏硬,虽然咬下去之后也会快速溶解化渣,却远不如火候控制得当,保留鲜嫩口感的鸡肾好吃。

  鲜美的肉汁裹带着一丝丝茸状的鸡肾在舌尖上滚动,每一秒带来的享受都是味觉的极致。

  齐瑞珠刚刚夹了一块鸡肉,看到林放享受的表情,果断松开筷子,丢下鸡肉块,转过来夹起另一颗鸡肾,不等林放阻止,便丢进嘴里嘴里。

  咬!

  爆!

  四溢的鸡肾肉汁在口腔里爆开,牙齿轻轻一碰,茸状的肾肉就在口腔里滚动。

  鲜美多汁用来形容这颗鸡肾,再合适不过。

  “哇!咕嘟!”齐瑞珠忍不住想惊叫,却又赶紧捂住嘴,咽下满口的肉汁。

  这种鲜美的滋味,浪费一丝一毫都是极大的犯罪。

  咕嘟!咕嘟!

  又是接连咽下去了两口,齐瑞珠才半捂着小嘴感叹,“东家,这是什么东西呀,太好吃了吧!为什么只有两颗?”

  “一只鸡当然只有两颗!”林放没好气的道:“你女孩子家家的,吃什么鸡肾?那是壮……算了!”

  吃都吃了,壮那啥就壮吧。

  吃完鸡肾当然要吃鸡肝。

  猪肝讲究一个软嫩,鸡肝却大可不必。

  不管是鸡肝、鸭肝还是鹅肝,作为禽类的肝脏,口感多少类似。

  稍微煮硬一点,初入口的时候微硬,却很快就会在口水的作用下变软、融化,倒是有些像巧克力似的。

  尤其是从硬到软,然后融化的这种特殊口感,很容易让人印象深刻。

  这时候,再喝上一口白酒。

  简直美滴很!

  看到林放在吃鸡肝,齐瑞珠跟着也夹了一块放进嘴里,她想一口吞掉来着,看到林放在小口撕扯,等鸡肝在嘴里彻底化掉才再咬一口,她犹豫了一下,也跟着学。

  “哇!东家,你好会吃哦!”齐瑞珠享受着鸡肝在口中慢慢融化带来的香醇,不住点头,“我以前吃鸡肝都没觉得特别好吃,可你做的真是太好吃了!而且这样小口吃,比大口吃舒服!大口吃,容易噎着,很难受的!”

  林放:“……”

  鸡肝如此,蛋黄何尝不是如此?

  这种入口微硬,很快就会融化掉的食物,还是要小口吃,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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