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三十八章 小巨角河战役(下)_美利坚众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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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官的记载说,那些印第安人简直就像是从天上掉落下来的雨滴那样突然降临到他们头上,每个印第安人都是那样的精神百倍,健壮有力——那是一场迅猛的暴雨,他们赤裸着身体,骑着骏马,为首的几乎全都是戴着牛角羽冠的勇士,他们在身上涂抹着各种图案与符号,虽然白人们看不懂,他们的胸前与裤套上挂着数之不尽的护身符,从迷路的牙齿,到小块的金子与银币,又或是珍珠,木头珠子或是豪猪刺,他们用带着长发的头皮装饰自己的长矛与步枪,座下的马也被打扮得如同某种怪物而不是普通的牲畜,一些马的头上还罩着野牛或是麋鹿的头骨。

  印第安人们的战吼响彻云霄,“进攻!”“进攻!!”“进攻!!!”他们用各自的语言高呼着,而疯马就在希利斯身边,他在呼喊着“进攻!”之后,又高呼着“今日乃是死亡之日!”,作为大灵的战士与祭司,他甚至没有带上步枪,或是弓箭,只用他的战棍,在印第安人的部落里,战棍只会出现在首领手中,因为它在作为武器的时候也是指挥棒,有十几个首领都配备了战棍。

  战棍的形状像是一柄弯曲的战斧,虽然它们几乎都是用纹理通顺的硬木制造的——疯马的战棍就是橡木的,并且涂擦成了红褐色,在倾斜的打击面上镶嵌了麋鹿的牙齿,在手柄上则嵌入了黄铜的钉子,又是作为装饰,又是为了避免在战斗中轻易脱手,尾端套着一根牛皮绳索,用来系挂在腰带上。

  若是误以为这是一种仪式上的用品,或是装饰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战棍的杀伤力比道钉斧更可怕,它轻巧,只有三磅不到的重量,以保证使用者可以从容地挥舞它们,它有着宽大的刃面,边缘狭窄,敲击到任何地方都会造成一道巨大的撕裂性的伤口——至少在疯马使用它的时候,没有一个白人士兵能够在他面前顽抗上三秒钟——他的肌肉令人畏惧地鼓胀着,跳跃着,他在子弹与箭矢里面穿梭,直到面对乔治.卡斯特。

  他们可能是在这场可怕的战役中仅有的两个毫发无损的人,只一对视,他们就察觉到了…他们都是正被神明注视着的人。

  但乔治.卡斯特在犹豫了几秒钟后,还是决定撤退,他已经知道了,他们落入了印第安人的陷阱,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他应该带着他的士兵们突围,离开小角河谷,然后与应该距离他不远的另外两支队伍合并,或是调用更多的辎重——格林炮或是加特林机枪来对付……至少有两三千人的印第安战士,但无论是疯马,红云或是坐牛都不会允许,希利斯与大约三百名印第安的年轻战士飞马围绕着河谷奔跑,直至第七骑兵旅的后方,现在印第安人已经形成了一个松散的包围圈,希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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