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92章 辽西双城(十四)_大唐新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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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伙商社,就是股份商社。李诚中没有学过经济课程,但耳濡目染之下,也知道一些股份制企业的大概。

  “合伙商社?怎样合伙?愿听宣节高论。”高刘氏当然知道合伙的意思,但她对此心有疑虑。合伙做生意的后果通常都不好,除了生意失败之外,往往闹得合伙的双方反目成仇。当然也不是所有合伙经营都会让当事双方翻脸,就比如鲍叔牙和管仲的合伙。

  在这两个春秋名人的合伙营生中,不仅当事双方没有闹出矛盾,而且相互间的情谊更加深厚。但此例仅为个案,不具备参考价值,因为合伙一方的鲍叔牙对另一方管仲给予了极大的包容,这种包容甚至到了近乎下作的地步——管仲经营之中多次赔钱,鲍叔牙每次都腆着脸上去说,老大没关系,亏多少我给补多少,生意赔钱不怪你,全赖天时尔!说起来老天爷也够冤的,躺着都中枪。

  两人之间的合伙营生最后仍然倒闭了,因为掌控营生的管仲实在不是个做生意的好材料,事实证明,他更长于治国,他的真正才能在于进行国家范围内的大规模宏观经济调控。生意倒闭了的管仲后来被鲍叔牙举荐为齐国国相,最终齐国大治,成就一代霸业。

  就高刘氏的内心而言,合伙做生意这个想法她是不赞成的,但她愿意听一听李诚中的想法。

  “比如我们成立一家本金十万贯的商社,将十万贯本金分拆为一百份,每一份为一千贯,我认领五十份,则需出资五万贯,占商社的五成,将来收益便可分得五成。”李诚中解释道。

  这个说法与合伙行商没有什么区别,高刘氏当然一听就懂,她等李诚中的下一步解释,如果只是这样的话,她对这个合伙商社半分兴趣也没有。

  “商社的管理和经营由东主会和掌柜会负责,东主会即出资的各家东主组成的盟会,掌柜会则为聘请的掌柜们组成。商社的最终权力在东主会,由东主会制定商社运营的重大策略,具体执行则由掌柜会负责。东主们依照手中掌握的出资份额履行权力,份额多者,权力也较高。东主会选出盟长,并指定大掌柜。东主会不干涉掌柜们平时的经营,掌柜们要完成东主们定下的经营目标……”李诚中侃侃而谈,以对方能够听懂的方式仔细讲解着他认知当中的股份制概念。

  “东主和掌柜的权力分离?”高刘氏不愧是掌管高家那么多年的当家人,真是生意上的一把好手,立刻就看到了现代股份公司制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一关键。

  “若是掌柜们隐瞒收益怎么办?”高刘氏紧接着问道,她已经看到了问题的关键。

  李诚中认真回忆了自己听说过的股份制企业模式,答道:“可以从两个方面控制。东主会除了选出盟长外,还要选出几名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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