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地盘·回来了_黑帮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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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市很大。黑社会的人很多。

  如果叫我把这几年经历过的这些人分类,那么只有这么几种。

  首先就是我与陈默这样的外来者,只有一身力气却想创出一番名号,吃香的喝辣的成为一方霸主;也有如同三鬼和送老牛这样的这个城市土生土长的本地居民;还有一种是以地域划分集体移民过来的外地老乡,好比东北帮;最后也是最特殊的一种,他们来这里之前就已经是帮会了,移民新的城市完全就是出于扩充地盘的目的,比如白大雪。

  而最具有地利人和的,无疑是本地本土的黑社会。

  在旧城区,这样的老字号帮会必属《和联旺》。

  《和联旺》传了几代我不清楚,到了鬼字辈已经成为了这个城区数一数二的大社团;由于这个社团大部分招兵买马都是从本地人中挑选,所以他们之间一般都是相知相识的,甚至很多人都是住在一起。在这个城市长大,必然有我们所无法比拟的人脉,如果说扫听消息的话,《和联旺》确实占有巨大优势。

  而且这个优势巨大到我都没有完全预估到。

  只用了两天,三鬼就给陈默打了电话。人找到了,快到四环那边的纺织厂前几年倒闭了一直关着门呢,这几天有人见到过手纸的人开车进进出出的。三鬼说的挺神秘,最后加上了一句补充:带着摄像机的。

  我们所熟知带摄像机出门的无非是两种人。第一种是记者,这个暂且不论;第二种就是热爱摄影的陈老师,这个问题就大了。陈默还是很冷静的说了谢谢,挂了电话后直接穿上外套。

  我叫他们**,你也跟我一起去。陈默少有的主动对我说道。妈的,**人手,灭了这帮孙子。

  我摆了摆手。婕在里面怎么办?当着这么多人,冲进去,万一正在我没有把话说下去,但是不是没有这种可能性。陈默这才猛然想到了这个问题,一拳擂在了墙上。妈的,畏首畏尾的,怎么办?

  我很惊讶陈默竟然说了一个成语,然后也穿上了外套。天气暖和了,今天我已经不打算再穿毛衣,只要一个外套就足够了。

  去找手纸。我简单的说道。

  手纸一共被我们关了不到十天,但是他已经要疯了。

  我们是第四天帮他解开了背铐然后换成前铐的,小小的地窖里已经臭了。当然,这不排除是手纸排泄的东西散发的味道;但是更多的臭味是腐臭。手纸身上的伤,开始有规律的化脓,然后烂掉。

  我们每天只给他两个面包一瓶纯净水。饿不死,但是也别想吃饱。陈默心眼很坏,买面包的时候专买过期的减价品来凑合事。

  今天手纸依旧听到了我们的脚步,抬头沙哑着嗓子,说着自己要出来。放我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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