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第466章 大明版闯关东_国姓窃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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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因为战乱结束年份还不算久,百姓虽然能吃饱饭了,但如果把大量小麦大米等口粮用来酿酒,还是会出现一定的粮食缺口。

  好在大明已经开始在东北广种黑麦,大江南北广大半干燥崎岖地区也都种了多年土豆。

  而黑麦这种粮食作物,直接食用的淀粉转化效率比小麦要差一些,但用来酿酒的话,其中那些人类直接吃不易吸收的膳食纤维,也都能糖化酵化为醇类。

  所以用黑麦酿酒,肯定比用小麦酿酒浪费更少一些,原材料利用效率明显划算——当然,如果是21世纪,黑麦比小麦还贵,人们普遍得了富贵病之后,就是喜欢吃膳食纤维高、就是希望让糖分淀粉少吸收少增肥,那么黑麦酿酒就比小麦亏了。

  但17世纪的大明显然还不存在“营养过剩、肥胖、需要特地找不容易吸收的膳食纤维吃”的问题,所以黑麦酿酒简直太适合了。

  除了黑麦之外,还有土豆酿酒也非常合适,因为土豆虽然产量远比米麦高,但长期储存的难度也要比米麦高很多,不适合作为一个国家结余的战略储备粮。

  朱树人引导大明百姓广种土豆,算下来已经有近二十年的历史了,此前只是口粮不足,土豆也都要用来吃,所以严控酿酒。现在战争结束,有粮食盈余,可以一定程度酿酒,那当然要优先鼓励土豆酿酒、储备米麦。

  在明显的民间生产迫切之下,大明科学院当然需要让一堆“院士”想办法完善土豆和黑麦酿酒的技术。

  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如果能出几个“茅台院士”,那也绝对是利国利民,当受重赏、青史留名的。

  可惜完全指望技术自研,显然会走很多弯路,周期太长,还容易出现“重复造车轮”的浪费。

  所以这事儿当时流入朱树人耳朵后,朱树人又动了“拿来主义”的念头。他一回忆,貌似罗刹国的伏特加不就是黑麦酿造和土豆酿造的么。

  于是他就高瞻远瞩地吩咐九边的曹变蛟、黄得功二人注意跟漠北罗刹皮毛商人、殖民商队的接触,想办法打探一下他们的高度酒来源,买点样品,最好再找找技术。

  还真是皇天不负有心人,事实上伏特加最早就是在大约一百年前,最早在莫斯科的修道院里小范围误打误撞造出来的。而经过大半个世纪的发展推广后,进入17世纪,罗刹人早已有了成熟的黑麦、土豆伏特加工艺。

  朱树人直接让黄得功把罗刹人的技术抄过来,再让大明科学院的酿酒院士们中西合璧研究优化一下,到了隆武十五年时,大明也终于生产出了适合自身技术条件的伏特加酿造、蒸馏,然后大量生产卖到东北的军屯垦区。

  只不过汉人自己酿造的伏特加,肯定不会叫那种拗口的名字,只是朴素地称作“黑麦烧”、“地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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