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81章 无骨鸡爪_穿书后我靠哥哥爆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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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傅决没留缪斯三人在家里吃饭,送走他们后,他就上二楼找顾倾倾。

  还给她带上好吃的零食。

  ——无骨鸡爪,还是柠檬口味。

  她最喜欢吃的一类零食,尽管他不喜欢。

  可是他敲门几下后,她都不肯开门。

  “倾倾,你真的不开门吗?那我走了这无骨鸡爪真是好吃,辣辣的,又筋道。”

  傅决站在门口,直接开始啃无骨鸡爪。

  啃了一个,再啃第二个。

  为了引她开门,他可是被迫吃他不喜欢吃的东西。

  躲在房间里不愿意出来的顾倾倾,从床上爬起来,小心翼翼走到门口,耳朵贴在门上听着傅决的声音。

  一想到无骨鸡爪的味道。

  好像空气里也有无骨鸡爪的味道了。

  好香啊!

  她嘴角挂着晶莹剔透的不明液体,听到脚步声,她才回过神,用手擦一擦嘴角口水。

  快速打开房门。“别走!”

  我的鸡爪啊!

  顾倾倾眼巴巴望着站在门口根本没走的傅决,看着他手里端的无骨鸡爪。

  “我要吃!给我。”她伸手向他要,一点都不客气。

  仗着他喜欢自己,她越发的作了。

  傅决淡淡一笑,把装无骨鸡爪的塑料盒子递给她。“吃吧!厨房还有很多。”

  这是他昨天特意吩咐厨房的大厨师做的。

  “哦。”顾倾倾拿着塑料盒子,转身就进卧室,也没关门,随便傅决进不进来。

  反正他不吵她就行了。

  傅决拿起放在地上的一瓶雪碧和一瓶可乐,以及一桶炸鸡腿,一盒炸鸡柳,才走进去她的房间。

  “嗯,好吃好吃。”顾倾倾坐在沙发上,直接拿了一只无骨鸡爪啃,连手都没洗。

  有美食吃,还洗什么手。

  “吃慢一点,喝点饮料。”傅决拧开雪碧的瓶盖,这是她吃鸡爪的习惯,一定要有一瓶雪碧。

  因为她说,这样吃才过瘾。

  民以食为天。

  只有吃到自己喜欢的美食,人生才算快乐,才算圆满。

  而不是像某些人顾及这顾及那,嫌食物有毒,不安全什么,就逼着自己封嘴不吃。

  那还活着有什么意思?

  ——

  闹别扭的第七天,傅决准备出门做事。

  留顾倾倾在家,反正她也想出门。

  他不知道的是,他前脚一走,她后脚就出门,坐上出租车到处逛X国。

  欣赏到X国的美丽风景,顾倾倾心情大好。

  虽然这几天也不错,被傅决细无巨细地照顾着。

  也算是过了几天太后的日子。

  玩了一上午,顾倾倾准备找家餐馆吃午饭,自己一个人玩,一个人吃饭,让她感觉很孤单。

  以前都有他陪着自己。

  也不知道他出门办什么事,什么时候才回家。

  美食放在眼前,可顾倾倾提不起胃口,匆匆应付几口填饱肚子,她拿着宝宝和相机离开。

  又去下一站的名胜古迹玩。

  她决定今天好好玩,毕竟难得今天有一次自由。

  玩得太尽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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